没有经营的中国香港公司可以做不活跃审计报告,有经营的公司就必须做账、核数才能报税。当然,从某种意义上来讲,只要您以公司名义进行商业上的交易或活动,您已经开始经营业务了。要是从书面记录来讲,可以由以下几个方面来判断,符合其中一方面的即为有经营业务:
1、委托在中国香港代销;
2、在中国香港已经聘请雇员;
3、银行账户中产生了与除股东以外其他任何公司或者个人的往来记录;
4、**海关、物流公司已经留下进出口记录;
5、有控股或者投资其他公司;
6、其它得自或产生于中国香港的利润;
7、其它非中国香港发生的经营业务等;
8、与中国香港客商发生购销关系;
9、容许或授权在中国香港使用**,商标设计等资料;
10、容许或授权在中国香港使用不动产收取租金,租赁费等款项。